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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0-11

     为提高公司经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水平,保证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质量,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在第四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由董事长王琪担任第一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随后于8月27日召开了2010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书信会议,由王琪董事长推荐王德兴、余海星两名外部董事作为金年会公司董事会决策委员会委员,成立了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审议的投资决策重要事项进行可行性研讨,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凡需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项目均须经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意见。
     根据该暂行办法,公司于2010年9月2日在十层大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讨论,提出了相关投资建议,最后与会委员达成了一致意见。会议由主任委员王琪主持,委员王德兴、委员余海星,副总经理郝伟亚、董事会秘书张杰、财务总监宋自强、审计法务部经理刘建华、投资管理部副经理杨锟、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张伟、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寿双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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